文以载道

 

“我”与“非我”

——基于《Do Muslim Women Need Saving?》的思考

 

当今世界,性别不平等仍是亟待解决的难题之一,各地的女权主义者和致力于性别平等的人们都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做出努力。在《Do Muslim Women Need Saving?》中,Lila作为一个美国人类学者,不断反思西方的文化殖民主义和同情与优越感掺杂的微妙的救世主心态,打破了很多对穆斯林文化的刻板印象——这不禁让我思考,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我”之文化与“非我”之文化呢?又或者说,我们应该如何进行跨文化的审视、交流与批判呢?当我带着这样的问题去回味整本书的内容时,Lila的很多观点变得更加清晰明确,让我有了更多的反思和理解。

一、“拯救”的优越感和文化的归咎

2001年后,女性平等权利成为新常识。女权主义者们把女性权利与人权连接,从而建构道德制高点以吸引人们的关注和参与。在低俗的非虚构小说以文学贩卖等手段来勾起人们的“道德义愤”的基础上,人们在共情的美德感与“拯救”的优越感中将书中的个人案例进行文化背景化,将部分压迫女性的行为归咎于穆斯林文化,认为穆斯林女性缺乏平等权利。

但这种“普世”权利话语的背后实则带有一种西方视角下的优越感,在其文化立场上刻板化穆斯林女性,而误解或忽视了当地女性的声音。

二、“在那里”的错觉与现实生活的复杂性

媒体的报道、政治导向等因素给全球人们造成了一种压迫“在那里”的错觉,让人们将关注的焦点选择性地放在阿富汗、中国等地区的性别问题上,而轻视甚至忽视了自己所处环境或其他地区文化和行为中对女性的歧视和存在的性别问题。在道德上希望“拯救” “那里的”女性的人们作为书籍、报道等信息的被动接受者,难以深入到每一个穆斯林女性的生活中去感受她们真实的生活,也难以倾听她们本人的声音,了解其处境的复杂性——女性所受到的压迫可能是由贫穷、战争等带来的。

Lila告诉我们,复杂的政治、社会与国际关系不能简单地同男性对女性的压迫与限制画上等号。现实并不是黑白分明的,选择与强迫、自由与义务、同意与束缚,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当我们用“权利”、“婚姻”、“家庭”等抽象的词汇来描述现实的时候,实则忽视了每个词汇在每个不同的个体生命中的重量和其在实际状况下的复杂性与特殊性。

三、选择、自由和权利

在现实复杂性的基础上,“选择、自由和权利”似乎也不再只是其抽象的字面意思那么简单。由于个人一定会受到其所属的环境和社会文化的影响,“我”的选择与决定并不一定体现“我”的自由意志(理想状态下个人完全不受外界影响,仅受欲望、需要驱使产生的意志),而是家庭、文化、历史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选择也许在某种程度上是对自由的一种贫乏的解释,自由也许是一种限制下的权利和选择。

在对自由的思考中,我回想起纪伯伦在《先知》中曾写到的:“我曾看到你们中最自由者披枷戴铐般穿戴着自己的自由。”在当今全球性的权利话语逐渐席卷的世界,我们不仅要警惕这套外来的权利话语本身存在的暴力和对多样化的消弭,也应该反思寻求自由的愿望也可能是一种束缚——当我们不断所追求的“自由”摆脱桎梏,它本身也许将会成为更大自由的桎梏。

本书开头提到了burqa,我仍记得我在第一次课堂展示的时候认为它是不允许女性去展现自我美的一种遮盖和压迫。但事实上,不是每一个带着面纱的女性都是被压迫的,很多受过教育的职业女性也会自主选择佩戴面纱。我们不能单纯地根据我们的认知对罩袍下的穆斯林女性做不自由、受压迫的判断。

正如上述观点中所体现的那样,Lila根据自己30多年的田野调查经验,对近年来西方世界掀起的将“受压迫”的穆斯林女性从其宗教和文化中拯救出来的风潮进行反思,其中包含了很多“我”与“非我”的跨文化交流的态度与方法问题。我认为在“我”与“非我”之文化的看待问题中,首先涉及的是道德的客观性(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特性)。当我们对自身或他者的文化进行评价与判断的时候,我们不可避免地需要一个评判标准,也即普遍道德规则。但这样的普遍道德准则真的存在吗?

过去的道德实在主义者(也是我原先持有的观点)认为:存在一个客观的道德标准,使得我们的道德认知实质上有对错之分,借此可以给任何文化中的道德附上对错性。但人类学与社会学研究表明,道德规则是多样的,随时代、人群和阶级的变化而变化,由此产生了道德相对主义。在道德相对主义中,道德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相对语境而改变。持有该观点的人们通常很“宽容”,对任何道德原则都给予合理化的主张。故道德相对主义使得跨文化批判成为不可能,同时也使自身所处的文化立于一个不可被反思和批判的境地。那么,我们应该持有何种判准呢?

LilaConclusion中提到了人类之间存在的共性。我们可以通过人性中共通的部分来构建一套语言和哲理,以此进行沟通和交流——即道德弱实在主义。以希多德《历史》中的故事为例,希腊人与卡拉蒂安人对待去世父亲的遗体的方式分别是火葬和煮食,且双方都对对方文化中处理遗体的方式感到震惊。两者对待遗体的道德准则是不一致的,依赖于各自的文化和历史。但细查可以发现,表面形式不一致的背后反映的是一致的内在道德要求——表达对死去亲人的纪念和哀悼。基于人类共性的道德弱实在主义不再追求一个完全脱离人的意志的普遍道德,而是将共性作为普遍道德的依据,为世间的道德树立根基。

因此,在对“我”与“非我”做出判断和评价的时候,我们可以基于道德弱实在主义,从人类的共性出发,去理解文化间的差异性,进行更好的交流和沟通,从而在性别政治中构建一套共通的权利话语体系,对性别问题作出更深入的了解和阐释。

然而事实上,在很多时候,人类学者所做的工作并不是对某一文化做出评判,而更多地是进行观察和体验、展示文化本真的面目和世界的多样性。Lila的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穆斯林女性更为丰富的生活和想法,让我看到了穆斯林文化也许并不是西方媒体所报道的那样,改变了我对很多问题的刻板印象。尽管这本书的部分观点我并不甚认同[1],也说不上颠覆了我的认知,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本书给予了我一个全新的、更为全面、冷静客观的视角去看待妇女平等权利的问题,在我固有的思维体系中注入了新的思考模式。当我看到某些言论和现象的时候,我少了许多的不假思索,而开始有更多的审慎和思考:这存在性别压迫吗?这体现了性别不平等吗?这是性别问题吗?

我觉得这就是这本书的宝贵之处,也是我所认为的优秀人类学者应致力于做到的——以自我的观察和思考带动更多的观察和思考。

Lila的这本书不仅让我看到了某个现象背后原因的复杂性,也以一种观察者的角度,去叙述真实的情况,让更多人看到可能存在的多样性、听到权利语言下的另一种声音。当然,在本书中我们也能看到,部分人类学者在研究中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研究结果也不够严谨。长期以来的女性人类学研究也存在着将性别之间的差异看作是“不平等”的现象——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西方人类学家们对政治体系的“地位偏见”解释。在如今东方主义、西方话语的全球背景下,加之互联网的匿名性、碎片化等特征让人们变得更为尖锐和趋向对立,亟待研究和解决的性别平等问题需要更加理性的声音和更为全面的视角。这要求人类学者在性别政治的潮流中,通过自己的田野调查和有依据的文献研究,让人们看到所谓 “普遍性”下的“某个群体”中的每个人的特殊性,以一种更加客观的态度去倾听与理解,用人类学者独特的方式推动性别平等和社会和谐。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谢文艺)

 

内容简介

 

这本书控诉了一种思维模式,这种思维模式以将女性从伊斯兰教中拯救出来的名义,为包括军事入侵在内的各种外国干涉提供了正当理由,同时也生动地描绘了女性的实际经历,以及她们生活中的意外事件。通过这些详细描述,表明性别不平等的问题不能仅仅归咎于宗教。贫穷和威权主义并非伊斯兰世界独有的状况,而是由涉及西方的全球相互联系产生的,它们往往更具决定性。